《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制定过程

日期:2023-09-10 09:18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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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要求,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开展专项调整工作并形成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初步成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征求意见,形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请示》(沙政〔2023〕71号),上报三明市人民政府。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经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同意后,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精神,制定《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2023年8月2日至9月2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征求意见后,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后,9月8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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