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之抢险救灾科目演练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11-01 17:01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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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办〔201681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之

抢险救灾科目演练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沙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之抢险救灾科目演练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之抢险救灾科目

演练方案(试行)

 

一、模拟场景

受第×号台风影响,某乡(镇、街道)局地出现强风、短历时强降雨极端天气,过去3小时降雨量达165毫米,河水超保证水位达1.24个村已发生不同程序灾情,地处下游的某村最为严重。三处居民点发生滑坡、泥石流,一座山塘出现渗漏、二处地洼地带受淹,十二栋住房倒塌,交通中断、电力中断、通讯中断。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某村已死亡1人,失联11人,重伤18人,受困群众280余人……情况万分危急!乡(镇、街道)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同时请求县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和县抢险救灾应急中心分队紧急驰援。

二、演练目的、意义

通过现场演练,进一步检验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实际效果;提升县、乡(镇、街道)、村防洪防台风有关责任人的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能力;帮助易灾点受威胁群众熟练掌握防灾自救基本常识;确保在关键时期受灾村易灾点少死人,不死人。

三、参加演练人员

县防指和重要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及县抢险救灾应急中心分队队员;乡(镇、街道)防指和重要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及乡(镇、街道)抢险救灾应急分队队员;涉及村两委干部及抢险救灾应急分队队员;地灾点、低洼地带、高边坡、水库山塘等八类易灾点受威胁群众;县政府、县防指有关观摩领导。

四、演练流程

()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接到某村发生灾情险情报告后,经乡(镇、街道)防指紧急会商,决定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赶赴受灾村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将有关灾情向县防指报告。(由乡镇、街道防指负责)

()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由县、乡(镇、街道)政府和防指重要成员单位,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主要负责人及涉及村挂村领导和书记、主任组成。指挥长由县挂乡(镇、街道)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防指副指挥、乡(镇、街道)书记、乡镇长(主任)担任,成员由县、乡(镇、街道)防指重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抢险救灾应急分队队长担任。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施救组、人员转移组、工程机械组、电力通讯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组。(由县、乡镇街道防指负责)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长带领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成员及县、乡(镇、街道)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抄山路在第一时间赶赴受灾村,并在离受灾点最近的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经紧急会商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抢险救灾人员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安全帽、救生衣,随身携带统一配置的抛投器、安全绳、照明工具等抢险救灾必备物质,指挥长应随带卫星电话,确保通讯畅通。(由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负责)

()迅速恢复抢险救灾道路交通。征用调配挖掘机、铲车、运输车抢修道路,并做好抢险救灾道路的疏通工作,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及工程设备、救灾物资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受灾村。(由工程机械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实行交通管制和治安巡逻。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对危险区的桥梁、公路、隧洞进行交通管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受灾村治安秩序。(由安全保卫组、县交警大队负责)

()组织抢险救援。

1.对受灾点和易灾点进行巡查监测,及时掌握险情发展动态。(由监测预警组负责)

2.县、乡(镇、街道)指挥长到防指坐镇指挥,负责抢险救灾的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由县、乡镇街道防指负责)

3.中断救援现场电源,组织挖掘机、铲车、运土车、抽水机、冲锋舟等抢险机械设备和抢险救援人员进入救援现场。(由工程机械组和抢险施救组、电力通讯组、县住建局负责)

4.对受灾点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线,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由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负责)

5.根据受灾点的不同类型。区别情况,由不同的抢险施救的主体采取不同抢险救援方式进行抢险救灾(由抢险施救组负责):a发生滑坡、泥石流、房屋倒塌的受灾点,主要进行挖掘、搜索,由工程机械组和消防大队负责;b发生山塘渗漏的受灾点,必须在水利专家指导下进行除险,由县水利局、乡镇街道防指负责;c发生低洼地带受淹的受灾点,主要由武警大队负责转移、施救;d失联人员搜索主要由消防大队和村抢险救灾应急分队负责。

()转移获救人员。将获救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伤势较重立刻运送到附近医院抢救。(由人员转移组、医疗救治组、县卫计局负责)

()安置受灾群众。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吃、住等基本生活需求问题,积极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安抚工作,严防发生在警报未解除前出现人员回迁。具体要求:对安置点进行监测,如发现险情应进行二次转移;安置点必须具备基本生活条件;安置在空地露天的,必须搭建帐篷或遮雨篷布;对转移过程中受伤的群众要进行紧急救治;严防在警报未解除前发生人员回迁(由后勤保障组、监测预警组、涉及村两委干部负责)。做好死难者、失联者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

()传送、发布信息。运用电力、通讯应急车或卫星电话,保持与县、乡(镇、街道)防指的通讯联系,确保抢险救援用电急需;及时向上报告受灾村雨情、水情、风情、灾情,传达上级防指发布的预警预报及决策指令;做好到达现场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工作,未经现场指挥部核实、指挥长批准的信息不能擅自对外公布。(由宣传信息组、县委宣传部负责)

()抢险救灾工作的物质保障和条件保障认真做好抢险救灾中的供电、通讯、机械、设备等物质保障和条件保障;安置处理好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由后勤保障组、电力通讯组、乡镇街道负责)

(十一)对受灾点进行卫生防疫。对受灾点进行清理消毒,避免灾后发生疫情。(由县疾控中心负责)

(十二)发布终止抢险救援指令。确定在险情基本排除,已无可施救人员后,报经县防指同意,由乡(镇、街道)防指发布终止抢险救援指令,抢险救灾人员依次有序撤离救灾现场。(由乡镇、街道防指、抢险救灾现场指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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