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县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07-12 16:5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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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办〔201397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县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沙县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

 

 

沙县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实施方案

 

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建设已列入2013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广〔2013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完成县广播电视台机房和12个乡(镇、街道)广播室建设,实现农村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和应急预警功能。

二、技术方式

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技术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定,科学规范组织施工,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以县为一个独立系统,采用有线电视网络共缆传输的方式,实现转播各级广播节目和应急插播紧急通知、警报信号等各类信息到所辖乡(镇、街道)、建制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利用已建的视频会商系统传输信号,实现有线广播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

三、实施主体

由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协助实施。

四、分级责任

县文体广电出版局: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县级机房场所;负责编制规划,明确乡(镇、街道)所辖的所有有线联网的村实现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负责会同县发改局落实工程省级补助资金(设备),按建设资金10%落实配套资金,用于系统联调;负责工程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及所需人员编制经费的落实;负责工程的初验、公示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年度运行维护经费等。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负责通过当地广电有线网络免费完整传输广播节目信号;协助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做好工程线路铺设、维护和系统联调等工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确保该系统长期通,优质通。

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工程建设,落实并无偿提供适合单独使用的广播室场所及视频会议室。

五、实施计划

分四个阶段进行:

1.编制规划(20135月底前)。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就工程建设任务数、建设方式、投资额度、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认真编制工程实施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充分论证。

2.组织报批(20136月初)。规划由县文体广电出版局报市文广新局审核,由市局汇总上报省广电局审定。

3.科学施工(20137月—9底前)。县文体广电出版局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组织人员开展建设工作,保证按规定接收传送广播信号,维护国家信息和文化安全。

4.监督检查(201310月开始)。适时开展工程建设情况调研,做好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工程完成后,在媒体上公布工程完成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考核验收(201311月底前)。工程完成后,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和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组织开展竣工验收。

六、资金安排

各乡(镇、街道)广播室设备补助2万元,县级机房设备补助3.5万元,从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工程省级补助列支。系统联调经费按建设资金的10%配套,由县文体广电出版局自行筹措解决。为确保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应急预警功能的正常运行,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拨付县文体广电出版局36万元统筹保障安排运行维护经费。原来每个村2000元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支付渠道方式保持不变,仍由县财政和乡(镇、街道)分别承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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