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地震办关于沙县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地震办关于沙县防震减灾
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13〕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地震办制定的《沙县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沙县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
县地震办
(2013年5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5·
一、时间、主题
时间:
主题:认识地震风险, 掌握减灾技能
二、活动内容
㈠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1.利用多种媒介宣传
⑴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避险救助技能。“5.12防灾减灾日”期间,在沙县电视台播放《蟾童》等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片,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出版局、地震办)
⑵利用移动通信平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向手机用户发送防灾减灾知识短信,宣传普及防震避震与自救互救知识。(牵头责任单位:县地震办、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⑶利用科普宣传栏,加强农村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大力普及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知识,积极引导农村民居建设抗震房屋,增强农村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发放防震减灾宣传资料
⑴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险互救技能为重点,向民众编印发放《防震减灾实用手册》、《防震减灾—科普常识》;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赠送《防震减灾法》、《防震减灾基础知识通俗读本》;向各级机关、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分发《地震灾害防御知识》科普挂图。(牵头责任单位:县地震办)
⑵向中小学校分发《福建省数字地震科普馆》数字光盘,利用中小学多媒体教学设施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地震办)
3.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强化“5.12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以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为载体,由民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政府广场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地震办)
4.组织参观学习活动
⑴对社会公众开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为社会公众学习掌握防震减灾知识、了解地震科普工作提供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县科协、地震办)
⑵全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对外开放,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经验交流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地震办)
㈡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1.专业救援演练。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地震紧急救援演练。(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
2.地震医护救援演练。医疗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地震医护救援演练。(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全县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选取金沙管委会、府西社区(县农业局)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试点,并逐步推广。(牵头责任单位:金沙管委会,县教育局、农业局、地震办,凤岗街道办事处,府西社区)
㈢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邀请省、市地震工作专家到我县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座。(牵头责任单位:县地震办)
三、活动总结
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后,县各参加单位对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
四、活动要求
㈠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为开展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宣传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针对不同宣传群体,要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宣传方式;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地震科普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社会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㈢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县各部门密切配合,结合2013年“4.20”芦山地震实例,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和宣传阵地的优势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掀起一次防震减灾宣传的高潮。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全面及时准确掌控社会舆情,避免引起社会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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