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沙县区2023年第一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省级)
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闽扶办﹝2017﹞33号)文件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2022年12月22日-2023年3月21日),我区扶贫小额扶贫贷款共产生利息:人民币捌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捌角贰分(¥82352.82元),根据《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26号)文件贴息方式,本季度共发放小额信贷贴息:人民币捌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捌角贰分(¥82352.82元),具体名单和贴息金额见附件。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精准扶贫担保基金贴息明细表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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