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沙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沙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沙 县 统 计 局
2011年8月1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2010年11月1日零时常住人口[3]为226669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28548人相比,十年共减少 1879人,减少0.82 %,年平均递减0.0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4618户,家庭户人口为2150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38人减少0.5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8547人,占52.30%;女性人口为108122人,占47.7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29下降为109.64。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3306人,占19.11 %;15-59岁人口为150254人,占66.29 %;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109人,占14.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353人,占10.3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7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446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115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7049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510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494人上升为638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353人上升为 1374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7364人上升为3110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8204人下降为37544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7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5469人,文盲率[5]由12.62%下降为1.49%,下降11.1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129768人,占57.25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6901人,占42.7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0121人,乡村人口减少3200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0个百分点。
七、人口流动
全县外来人口71884人,其中:外来不满半年人口10687人,外来半年以上61197人。外出人口108293人,其中:外出不满半年人口22567人,外出半年以上85726人。人口净流出36409人,其中:净流出半年以上24529人。(根据普查登记口径初步汇总,含县内人口流动,请引用时注意)
八、人口地区分布
沙县人口地区分布情况:
2000年(五普) |
2010年(六普) | ||||
地 区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地 区 |
人口数 (人) |
比重 |
凤岗镇 |
67320 |
29.45 |
凤岗街道 |
78643 |
34.70 |
虬江乡 |
12293 |
5.38 |
虬江街道 |
32231 |
14.22 |
青州镇 |
21630 |
9.46 |
青州镇 |
12441 |
5.49 |
夏茂镇 |
23746 |
10.39 |
夏茂镇 |
24735 |
10.91 |
高砂镇 |
15251 |
6.67 |
高砂镇 |
12040 |
5.31 |
高桥镇 |
13142 |
5.75 |
高桥镇 |
12640 |
5.58 |
富口镇 |
14184 |
6.21 |
富口镇 |
9679 |
4.27 |
大洛镇 |
9398 |
4.11 |
大洛镇 |
7001 |
3.09 |
南霞乡 |
8635 |
3.78 |
南霞乡 |
6600 |
2.91 |
南阳乡 |
8065 |
3.53 |
南阳乡 |
6397 |
2.82 |
郑湖乡 |
9154 |
4.01 |
郑湖乡 |
6712 |
2.96 |
湖源乡 |
5320 |
2.33 |
湖源乡 |
3955 |
1.75 |
际口乡 |
4775 |
2.09 |
金沙园 |
4453 |
1.96 |
琅口乡 |
9787 |
4.28 |
金古园 |
2749 |
1.21 |
梨树乡 |
5848 |
2.56 |
青山纸业 |
6393 |
2.82 |
合计 |
228548 |
100.00 |
合计 |
226669 |
100.00 |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乡(镇、街道)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