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林业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08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4-06-05 11:27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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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平、张炳生、陈良铭、施道松、黄发水、曹建忠、罗洁、林青霞、刘小华、张卉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沙县区凤岗街道北门村生态公益林砍伐审批难的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你们的建议十分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建设性,全省的生态公益林的砍伐都存在审批难的情况。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地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对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区林业局无权审批生态公益林的砍伐,其采伐审批权限在三明市林业局。

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凤岗街道北门村的生态林属于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福建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等规定,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抚育采伐人工生态公益林采伐强度不超过30%,保留郁闭度0.6以上;更新采伐人工生态公益林的蓄积量择伐强度不超过40%,保留郁闭度0.5以上。

如有凤岗街道北门村民申请办理生态公益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我局将积极配合办理审批手续。具体流程是:采伐林木由林权权利人提出申请,并一次性向凤岗林业站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是林木采伐申请书;二是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权属证明;三是符合规定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根据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权限,我局将按林木采伐政策规定上报三明市林业局申请办理。

下阶段,我局将再次向省林业局反映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难问题,争取采伐政策能取得突破,以缓解生态公益林保护与采伐利用之间的矛盾。再次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长春

联 系 人:罗奋容

电话号码:5845833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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