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03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4-06-10 16:10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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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畔溪(领秀华城段)钢构便桥的议案》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根据《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沙县中央美苑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沙县体育公园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竞得人须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地块出让红线图中畔溪三桥一座、所需设计、建设、监理等各项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须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地块出让红线图中畔溪四桥一座、所需设计、建设、监理等各项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但因经营不善,领秀华城与公园道时代广场项目已成为风险楼盘,开发商无法筹集资金建设。目前两个项目已由区政府牵头组织的监管组接管,我局将积极与区监管组对接,请其协调筹措资金,完成畔溪三桥与四桥的建设,方便居民的日常出行。 

  领导署名:宁贵勇 

  联 系 人:黄心怡 

  联系电话:0598—5823025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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