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政法委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5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3-06-01 17:01 来源:沙县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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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管理不诚信村(居)民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针对部分村民乱搭建、占用国土资源,甚至进行无理上访、投诉等行为,我区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平台+部门”普法宣传机制,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等媒介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律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定期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遵规守法意识,降低“两违”行为和无理上访发生率。二是加强源头监管和矛盾排查化解。严格落实区、乡、村、部门四级联动排查工作机制,借助各级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加强“两违”行为巡查,坚持早查早拆、严防反弹,同时深入各村(社区)排查因“两违”行为引起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是不予办理地块或建筑相关手续。对于存在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村民,在违法行为未执行完毕前,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以及设施农用备案等手续,有效提高“两违”行为化解率。四是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对于存在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村民,经有权机关认定并立案查处的,在“三明市信用信息处理平台”予以公示;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失信惩戒,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因县区级人大和政府无立法权,无权制定地方相关法规,村民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范畴,我区职能部门处罚范围受限。下阶段,将大力在不诚信村(居)民处置方面进行探索,针对诬陷或捏造事实的村民制定相应登记管理制度,对个人相关权利予以限制,着力降低多次无理上访、投诉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恶意撒播谣言等不法行为发生率,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领导署名:裴秀萍

  联 系 人:汤俊峰

  电话号码:136 9686 4424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政法委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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