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41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3-05-20 09:16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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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逢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规划虬江街道墩头村民原有住宅》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对我区宅改工作有着重大意义。我区作为全省3个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高度重视村民旧宅改造问题,相关宅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一方面,区宅改办出台了《沙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速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另一方面,根据政策法规,需有相关规划方能进行建设。墩头村村庄规划应由虬江街道组织编制,报区政府审批,经省厅质检入库完成后,符合翻建条件的,村民可依法向虬江街道申请。我局将会督促虬江街道尽快编制墩头村村庄规划,为墩头村村民旧宅改造提供规划保障。 

    

  领导署名:宁贵勇          

  联 系 人:黄心怡 

  联系电话:0598—5823025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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