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关于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4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3-06-08 11:16 来源:沙县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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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沙议案〔2023〕1号 

 

龚爱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红绿灯时间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沙县公安分局安排工作人员对城区金三角路口、金沙长泰路口、金沙长兴等主要红绿灯路口进行实地走访,查看红绿灯路口人行道绿灯放行时间,通过监控中心技术显示及实地走访察看,沙县金三角红绿灯路口、沙县金沙长泰红绿灯路口实行智慧型感应设置,可以自行根据路口的流量适时控制绿灯放行时间,金三角红绿灯路口四个方向人行道绿灯均在20-30秒时长内,金沙长泰红绿灯路口人行道绿灯放行时间在18-20秒时长内,均能满足一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间。金沙长兴红绿灯路口人行道绿灯放行时间在13-17秒时长内,放行时间偏短,原因系机动车道为单向三车道,车道较宽,但道路中间设置了供行人停留的安全岛,行人一次无法完全通过的可在安全岛短暂停留后待下次绿灯通行时再通过,现已和技术人员沟通以最大限度满足人行道绿灯通行设置。  

  二、在新建道路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和对旧红绿灯设置改造时充分考虑道路车辆、人流通行量因素适用智慧型感应设置,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设施,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对路口及路中心安全岛进行优化,确保行人在横过机动车道时安全通过。  

  领导署名:林义平 

  联 系 人:罗凤德 

  联系电话: 138 5086 5177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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