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8号代表建议的函

日期:2022-06-12 12:05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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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贵钊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迁高安置方案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根据198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因此上世纪九十年代洋坊村、水南村发放的宅基地使用证为集体土地使用证,但2004年的新一轮规划调整已将水南村、洋坊村纳入城市市区。 

  你们提出的:2019年以后,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不再采取宅基地安置,采取迁高安置方案。目前,虬江街道在推动水南村、洋坊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建议参照沙政〔2022〕17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区“两高”连接线凤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制定具体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领导署名:宁贵勇 

  联 系 人:廖有妹 

  电话号码:138 5942 6190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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