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 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4-06-03 16:22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 | | |

罗邦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家长等候区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基本情况

  在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家长等候区是城市规划部门根据相关的城市建设要求规划设置的,等候区的设置与取消问题应该依照城市规划部门审批。一是目前我区部分的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的位置都在距离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的附近,因此是不可能在道路的路面上直接设置家长等候区。二是根据现实的交通情况,教育部门主动与城市规划和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在条件允许路段的人行横道上设置临时性质的家长等候区。三是我区在新建成的学校中,沙县区金沙幼儿园 、沙县区第六幼儿园、沙县区生态新城第一小学等部分学校已建有家长等候区;在后续学校建设中,对有条件的小学、幼儿园,建议城市规划部门,规划建设能够遮风挡雨的等候区。

  (二)工作措施

  一是注重宣传,倡导文明交通。一方面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拒乘超员、违规车辆;另一方面开展“小手拉大手,亲子安全行”宣传活动,组织学校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延伸到家庭,增强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倡议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涉校交通安全。

  二是护学制度,执行“高峰勤务”。进一步加强交警、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动,落实护学岗制度,重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成年人上下学骑(乘)超标车、共享单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针对个别同学骑电动车上学,屡教不改,家长视而不见(默许),建议交警依法扣压(留)车辆,坚决遏制我区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三是督察问责,狠抓工作落实。将涉学生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情况纳入文明学校考评指标;督促学校深入查摆问题,以案释法、以事说教,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综合采取预警提示、谈心谈话、警示曝光、“小手拉大手”等措施,构建家校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下阶段,我局将建议区市政管理部门,对现有学校具备建设“风雨连廊”条件的小学、幼儿园门口建设家长等候区;同时协调区公安分局、城市规划、城管等部门召开论证会,对校门口家长等候区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区政府统筹安排。

  领导署名:颜瑞潭

  联 系 人:罗世进

  电话号码:5758951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