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4-06-12 16:10 来源:沙县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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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碧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沙县区李纲东路(实小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关于取消李纲东路(实小路段)的停车位,阔宽路面的建议。 

  沙县区实验小学上下学高峰期,李纲东路实小路段确实存在交通拥堵的情况,分局交警大队多次联合区教育局、城管局、实验小学对该路段交通管理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增设了部分交通标志、标线。同时,常态化安排警力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和护学岗工作,尤其是在上下学高峰期对易堵的建行路口至实验小学路段加强警力进行交通疏导。 

  因2022年省纪委对城市停车问题进行点题整治,要求为解决群众的停车需求,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最大限度的设置施划停车位,且该路段易发生拥堵时段均为实验小学上下学高峰期,其余时段车流正常,故该路段目前不宜采取取消停车位,宽阔路面的做法。目前,我局已邀请专业机构(福建东南设计院)对李纲东路索桥至兴贤坊路段交通渠化进行设计,提出专业意见上报相关部门论证,以解决该路段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提高通行效率,保障学生和群众的出行安全顺畅。 

  二、关于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的建议。 

  李纲东路实小路段为中心城区通往东山村、兴贤坊、开辉央墅等小区的主要道路,上下学高峰期也是居民上下班的高峰时期,人流车流量较大,若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容易造成金三角路口南向掉头车辆多易导致路口堵塞的问题,且从其他道路绕行存在绕行路线太远,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在没有合理绕行路线规划的前提下,该路段暂不适合采取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三、关于加强兴贤坊路面整治的建议。 

  兴贤坊道路为小区道路,虽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但尚未列入市政道路管理。目前,该道路未施划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监控设备,路侧停放小区住户的车辆,道路狭窄,不具备城市道路主支干路的通行条件。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家长的安全教育的建议。 

  今年以来,分局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底线思维,用心用情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广大师生站好护学岗,守好上学路。一是聚焦“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落实多警种联动“高峰勤务”及“护学岗”制度,机关民警下沉派出所,与巡特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执勤,以学校为核心,打造“点、线、面”网络化巡防模式,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的交通疏导,切实做到校门口“见警察”、主要路段“见警察”、校园周边区域“见警察”。二是加强学校周边巡逻管控,扎实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对超员超速、违规载人、未戴头盔、乱停乱放等进行治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三是结合“七进”宣传工作,制作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定期组织警力深入学校,为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宣传整治成效,加大对学生群体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曝光力度,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根据校园周边的实际情况安排警力,与区教育局、城管局、实验小学等多部门共同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对该路段道路提升改造的总体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最大程度消除该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该路段的安全畅通。 

  领导署名:林义平 

  联 系 人:吴星锋  

  电话号码:13850885179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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