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4-06-11 15:35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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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路管理养护单位在建设期提前介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于已纳入我区农村公路规划库内的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我局将对以下事务进行服务:

  ㈠设计阶段,除了我局建设管理股、审核审批股等直接涉及的部门外,如建设单位邀请,我局也将协调接养单位和路政部门也可以对照相关规范要求对设计图纸提出建议。

  ㈡建设阶段,我局建管和质检都将全过程参与建设,而施工阶段因路产路权未清晰,交通执法部门无法全过程介入,但如在施工阶段发生路产路权纠纷,建设单位如有需要也可申请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服务指导,协调属地等工作。

  ㈢交竣工阶段,我局将组织建设、质检、接养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待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如有需要并就养护费用与接养单位协商一致,我局也将组织接养单位提前接收养护。

 

  领导署名:茅声火

  联 系 人:胡卜云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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