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4-06-11 08:35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 | | |

陈世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祥和路路口规划人行天桥和增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我区长期以来也一直关注行人过街问题,根据《城市道路人行过街设施设计标准》(DBJ50-T-278-2018),人行天桥及人行通道出口处需留有5米间距,如建设人行天桥,天桥的人行梯步、桥体会占用现有较窄的人行道和车行道,将会影响人流和车流的通行。近年区财政收入下滑,而随着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区财政面临的资金压力却与日俱增。我局会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专项资金,优先考虑该路段的人行天桥。待建设完成后,将有效解决该路段行人过街的安全问题。 

  领导署名:宁贵勇          

  联系人:黄心怡 

  联系电话:0598—5823025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