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4-07-10 11:45 来源:沙县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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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银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市住建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一定的改善。 

  一、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17年8月起,我区乡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均已停止使用,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行整治,于2021年底完成整治并通过省、市相关部门验收销号。我局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建设,目前各乡(镇、街道)采取区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保洁公司承担辖区内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同时,按照常住人口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设置村庄保洁人员,负责村庄卫生保洁和公厕管护。 

  二、完善村庄公共厕所建设。2018年以来,我区通过新建一批标准公厕、改造一批老旧公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累计完成新建改造农村公共厕所129座,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乡镇(集镇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的目标。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一长两员”(公厕长、管理员、保洁人员)及联系方式和管理制度上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落实资金保障。考虑到镇村财力薄弱,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7年起省、市、区三级财政按照农村人口数量,每年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补助。以2023年为例,我区获得省市补助133.2万元,区级财政配套352.7万元,均用于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当前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着力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夯实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和村庄保洁。建立对第三方转运企业和村庄保洁人员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度,对垃圾转运企业是否存在不及时转运、漏运等情况实行考核付费,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确保生活垃圾收得起来、运得出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1年以来,我区在富口镇、高桥镇、郑湖乡陆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农民可接受、操作较容易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以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减少垃圾转运频次和费用。2024年,将继续推进高砂镇全镇域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新成效。 

  三是营造全民参与机制。发挥党员、“乡贤”、中小学生作用,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照规定倾倒生活垃圾,自觉配合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完善“省市财政奖补一点、区配套一点、镇村筹措一点、村民(居民)缴费一点”制度,形成村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增强村民责任感和监督意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领导署名:黄发樟 

  联 系 人:余惠 

  电话号码:182 59198071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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