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7-F-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日期:2023-01-19 10:38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 | | |

区自然资源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7-F-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上报的《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7-F-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7-F-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36898平方米(55.347亩),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厂房,用地类别代号M1)。出让年限5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三明生态新城350427-07-F-1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沙自然资新城〔2023〕1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拍卖出让工作由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