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自然资源局、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沙县金古东区R地块)
根据有关规定,经沙县人民政府批准(沙政地〔2020〕21号),决定挂牌出让沙县金古东区R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下空间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凡在沙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挂牌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 8时0分0秒 至 2020年4月21日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0年4月14日 8时0分0秒 至 2020年4月24日 17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挂牌出让底价(保留价)。
2、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沙县人民政府文件(沙政地〔2020〕21号)、《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
4、有关事项请向沙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咨询,电话:0598-5836376。
沙县自然资源局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4日
附表: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出 让 起始价 (万元) |
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 筑 系 数 |
绿地率 |
|||||||||
1 |
G2020-03 |
沙县金古东区R地块 |
40229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产业类型拟用于食品制造业。出让年限50年。 |
≥1.2 |
≥40% |
≤20% |
113 |
565 |
1 |
1 |
备注 |
1.标准厂房的分割、登记和转让,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三明市规范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和仓储库房不动产分割转移登记指导意见(试行)》(明国土资综〔2018〕486号)以及沙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出让地块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设规模、建设要求以及产权登记、转让要求等,详见沙县人民政府文件(沙政地〔2020〕21号)、《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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