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高砂镇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提前分解下达2023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2〕54号)和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下达2023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函》,现将下达你单位高砂镇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00万元,款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市财政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对照绩效目标和任务,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从1月起每个季度末要将项目季度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区自然资源局,在2024年2月底将资金年度绩效评价自评表与自评报告报送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报送材料需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
二、要按《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更新“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系统实施阶段项目数据,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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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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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2022年度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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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补助区域 |
高砂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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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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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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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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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展1个排危除险工程包,1个排危除险工程包项目要求于2023年3月底前签订项目合同,2023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9月底前项目验收合格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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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方向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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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签订综合治理合同数 |
排危除险项目签订合同个数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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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进场施工率 |
排危除险项目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进场施工的比例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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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综合治理验收率 |
排危除险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比例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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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 |
综合治理成本控制率 |
省级补助单个排危除险资金投入不超过100万元的比例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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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综合治理受益群众数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的受益群众人数 |
≥ |
5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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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综合治理受益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的比例 |
通过实施综合治理,群众居住的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整洁、安全、美化的比例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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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综合治理对象的满意度 |
群众对综合治理的成效表示满意的比例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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