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2022年沙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防御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强降雨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险情隐患、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面临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根据《2022年沙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南阳乡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目前我乡有西坑、木科等2个村4个地质灾害点,受威胁村民13户63人,其诱因主要是雨季暴雨冲刷造成地表水渗透产生裂缝,从而引起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汛期应把以下范围内的群众列为转移对象:
(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高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二)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
(四)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调整充实南阳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南阳乡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南阳乡地质灾害群众转移工作。2022年南阳乡汛期限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霖贵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胡慧萍 乡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王玉金 罗唯贵 沈明敏 饶陈辉 黄建城
王江岳 游金健 丁元德 游健明 罗 鑫
各村自然资源协管员为地质灾害网络联系员。
(二)职责分工
1.乡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理并上报,负责组织上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超出乡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要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2.村委会组织上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3.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委会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一次分为五个等级: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能性大,Ⅴ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一)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的情况下,也应加强注意各地质灾害点的情况,包村干部和当地村(居)民对照发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乡政府及防汛小组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部署防灾工作,各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 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期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 隐患点和危险期区域 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并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三)Ⅳ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乡政府及防汛小组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并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四)Ⅴ级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乡政府及防汛小组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区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时,乡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救灾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各村要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地质灾害 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群众避让期间,乡政府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
乡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质灾害范围的村民是地灾义务观测员,观测员应将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村委会,然后逐级上报。
各村应在区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防灾预案,健全群防群测体系,发现险情发布信号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各村安全转移安置场所及安全地带设为各村村部。
五、实施群众转移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救灾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建立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成立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二)救灾资金及物质保障
根据当地防灾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及物质分别按区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区发改局《物质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地方救灾物质保障
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质,保证抢险救灾物质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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