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
夏茂镇财政所、高桥镇财政所、富口镇财政所、南霞乡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资环)指〔2021〕33号)和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下达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的函》,现将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123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夏茂镇俞邦村滑坡治理工程351万元、富口镇富口初级中学滑坡治理工程371万元、南霞乡中学宿舍楼、政府宿舍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301万元、高桥镇排危除险工程包100万元,款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3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三明市财政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工程包。
二、要对照绩效目标表,明确本地区绩效目标和任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要按《福建省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闽国土资综〔2017〕400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从2021年7月起,每个季度末要将本地区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总上报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在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附件: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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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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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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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2021年度省级对下转移支付地质灾舍防治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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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及部门预算编码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
补助区域 |
沙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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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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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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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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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2021年度省级对下转移支付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洽专项资金1123万元。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要求于2021年9月底前签订项目合同,2022年5月底前完成工程治理竣工验收,2023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合格通过;1个排危除险工程包要求于2021年9月底前签订项目合同,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验收,2022年12月底前项目验收合格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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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方向 |
区域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期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比例 |
反映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下达到县级的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60 天内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的比例 |
等于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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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签订工程治理合同数 |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启动个数 |
等于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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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排危除险下程包总个数 |
当年度完成地质灾害排危除险下程包个数 |
等于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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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地灾管理系统信息完善率 |
反映系统巾完成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信息录入的比例 |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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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地灾潜在威胁的百 姓经济损失下降 |
通过综合治理,免受因灾经济损失的地灾户数比例 |
≥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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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综合治理受益群众户数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的受益群众户数 |
≥ |
21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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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综合治理受益群众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的比例 |
通过实施综合治理,群众居住的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整洁、安全、美化的比例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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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综合治理对象的满意度 |
群众对综合治理的成效表示满意的比例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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