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
为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沙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沙政〔2019〕23号),经研究,对各乡(镇、街道)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矿山企业防汛备汛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㈠2019年地质灾害搬迁工作落实情况,2019年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进展情况;
㈡2019年度各乡(镇)街道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编制情况;
㈢各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防患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警示牌设立维护等情况;
㈣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落实情况;
㈤主要地灾点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法
县局将组织3个检查组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2019年3月25日-26日,具体到达时间以各检查组电话通知为准。
四、检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郑世良副局长、陈永生;负责检查虬江、南霞、大洛、湖源。
第二组:吴昌镒党组成员、张承文;负责检查高桥、夏茂、南阳、郑湖。
第三组:黄家新正科职级干部、黄萍;负责检查凤岗、富口、青州、高砂。
沙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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