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人社局全程线上办理意外伤害险补助政策,“一站式”服务群众

日期:2021-09-30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 | | |

这项政策补贴你领取了吗?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开始领取啦!今年人社部门新近出台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三年的补贴。为更好地落实此项惠民政策,人保财险三分公司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对接“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推出在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站式服务,并根据需求专门设计了低保费、高保额100元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符合条件人员购买该保险产品后,可获得100元的全额保费补贴,不花一分钱即可获得最高14万元的保险保障。

政策解读

  根据闽人社办〔2021〕77号、明人社办〔2021〕30号等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最长三年的补助。

什么样的人员可以享受补贴?

  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补贴。(灵活就业登记可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在线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暨以下几类人员:(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5) 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村进城务工劳动者;(6)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新被征地衣民;(7) 参照享受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相关扶持政策 的村四类居民:一是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的人员;二是持《残疾人证》人员;三是享受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等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的人员可同时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上记载的毕业时间为准进行认定。首次申领在规定的年限内,第二年、第三年可按规定继续申领补助(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灵活就业人员关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就业服务,再点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要求填写信息、选择人员类型,按提示上传资料进行线上办理。

目前,人保财险已在公众号上线的“100”元保险产品可享受怎样的保障?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款承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残疾责任以及意外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取100元保障含:①意外身故、残疾给付10万元②意外医疗费用补偿1万元③法定传染病身故给付3万元

如何购买进行投保并申领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关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就业服务,再点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要求填写信息、选择人员类型,按提示上传资料进行线上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