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明人社〔2022〕51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邓道铨等8名工勤人员2021年机关事业技能等级资格的通知》(明人社〔2022〕50号),现将我区202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兑现工资。
二、其他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按《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取得等级证书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议兑现相应等级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凡合格人员,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简称等级证书)。认定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附件:2021年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合格人员名单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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