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4-09-05 08:53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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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1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陈晓翔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十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研究《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办法(送审稿)》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结合实际抓学习。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职能学、联系实际学,把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七章七十一条吃准吃透,推动《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入脑入心。要结合重点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坚决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引导经营单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突出道路运输、消防、燃气、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薄弱环节,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做好隐患闭环整改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更新补齐应急装备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要结合教育抓宣传。要将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来推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保证全员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条例》精神实质,要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区安委办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学习参与面,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

  会议强调,要增强责任意识。要增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属地日常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适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和校外托管机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建立管理机制。对新开办的校外托管机构,要按照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批标准严格审核,确保安全条件规范达标;有关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牵头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凝聚强大监管合力,确保辖区校外托管机构有序、规范运行;各职能部门要深入摸排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动态监控原则,围绕托管机构的举办场地、消防通道、人员资质、卫生条件、住宿条件、接送车辆、服务范围等进行全面“体检”,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针对校外托管机构广泛宣传安全知识,督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者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机构黑、白名单机制,引导学生家长选择正规机构,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外托管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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