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4-05-14 22:33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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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4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陈晓翔在区政府办公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沙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沙县区鼓励物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沙县区依法没收涉及土地违法的建筑物处置办法等事项。

  会议议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沙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议定,为支持我区交通物流企业做强做优,推动物流业扩量提质和转型升级,强化物流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拉动作用,从鼓励物流企业增产增效、绿色节能发展、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等方面给予在本辖区注册经营,并在本区开具运输发票和缴纳增值税款的物流运输企业奖补,进一步促进物流企业减负降本,增强物流企业发展活力和提升综合竞争力。

  会议议定,为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规范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三明市沙县区依法没收涉及土地违法的建筑物处置办法》。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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