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

日期:2024-04-26 10:51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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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5日下午,区政府区长陈晓翔在区政府办公大楼十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延续1年等事项。

  会议议定,《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沙政办〔2015〕47号)、《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沙政〔2018〕38号)、《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办〔2019〕29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县区推动新一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项政策(修订)的通知》(沙政〔2022〕1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沙县区储备排污权管理和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沙政规〔2023〕3号)等5份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沙政办规〔2022〕4号)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会议议定,同意区民政局提交的《关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延续1年的请示》,在原试点人员的基础上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延续1年。区民政局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做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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