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花名册公示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6〕40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人社〔20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60号)文件,2023年3月我区受理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申领940人,经审核准予享受940人,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3月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花名册》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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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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