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创业服务主题活动方案

日期:2021-07-15 10:12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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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创业活力,鼓励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创业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21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创业服务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各类创业者和初创企业为重点,统筹用好创业支持资金,实施自主创业扶持工程、创业能力提升工程、创业载体建设工程、创业服务优化工程,探索具有沙县特色的创业服务新模式,打造“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品牌,激励创业创新,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扶持措施 

  ㈠实施自主创业扶持工程 

  1.大力扶持初创企业。首次在沙县区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等)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的(重点扶持沙县小吃行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四类人员,给予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档次一次性创业补贴。 

  2.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在沙县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初创3年内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扶持沙县小吃行业),在初创3年内新招用人员,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或有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且目前还在岗的,可根据新招用人数给予每人500元-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资助创业创新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区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项目评选推荐工作。对获得区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金扶持,并按比例将获资助项目推荐参加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选拔赛。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市里按1:1比例配套补助资金,获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市级选拔赛优秀的给予3000-10000元资金扶持。 

  ㈡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4.提升初创企业经营能力。资助一批初创三年内的在沙县创业的企业经营者(即公司章程中的股东),重点扶持沙县小吃企业经营者,参加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按实际费用且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最多享受一次。 

  ㈢实施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5.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利用园区、闲置厂房等场所,兴办沙县区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做好创建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以及省级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对获评市级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获评省级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补助。 

  ㈣实施创业服务优化工程 

  6.补助公共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师资培训、创业项目成果展示交流、创业项目推介。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大赛报名者参加创业指导培训,同时邀请专家评委对创业创新大赛项目进行项目评审等。 

  7.购买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邀请创业导师,为沙县区从事自主创业人员或初创企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通过购买各种媒体服务,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业务。 

  ㈤其他事宜 

  公共创业服务补助、购买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可在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占比不超过10%。 

  劳动者在享受上述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时,可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作为确认就业凭证。以上未尽事宜,仍按原有政策文件执行,所需资金先从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创业支持资金不足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风展红旗·创享三明”创业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支持区人才中心创造性开展具有特色的主题活动。 

  ㈡加强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创业支持资金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完善补贴资金的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杜绝片区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㈢加强创业服务。人才中心要梳理公布公共创业服务事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申报等服务。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等公益活动。要组建创业指导团队,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咨询、指导和服务。要做好创业导师推荐工作,开展创业导师遴选工作。 

  ㈣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创业政策,引导创业者了解政策、运用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典型经验、活动推进情况等,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投身创业活动。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1年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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