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4-07-16 15:34 来源:沙县区高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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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及《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沙人社〔20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四)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招聘职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主要负责乡村集镇清洁保洁  

  (二)招聘人数:3人;  

  (三)岗位招聘要求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区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区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  

  2、吃苦耐劳,服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  

  3、遵守高砂镇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四、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高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①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高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还需提交单位证明,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②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③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④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其个人自负。  

  ⑤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⑥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五、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量化考核  

  1、高砂镇人民政府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见附表3),以报名人员填报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进行核实确认、打分、汇总、计算。  

  2、量化考核分数达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从量化考核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面试工作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能否胜任此项工作。面试的时间、地点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量化考核、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高砂镇人民政府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公示、聘用 

  (一)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察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公示、聘用和待遇 

  1、高砂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薪酬标准:1810元/月。 

  4、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属情况特殊的,经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后开考。 

  2、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及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3、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考,未尽事宜由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8-5634084。    

   

  附件 :1、《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3、《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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