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告(2023年9月18日发布)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及《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沙人社〔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职位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主要从事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计划招聘1名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招聘办法、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有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到湖源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②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③应聘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二)面试
1、完成报名后,经初步筛选,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工作由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名人员能否对就业创业政策的理解以及人员综合职业素养。
3、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总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人员。
(三)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源乡宣传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一)人员待遇根据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8-578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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