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职员统一考试的公告

日期:2020-01-13 08:50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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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等业务。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6名企业合同制职员。具体如下:

  一、 招聘单位: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招考计划、对象和条件

  1、   本次计划招考6名职员,招考岗位具体要求、人数、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良好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4、   具体要求

  (1)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岗位,报考者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试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匹配。

  (2)年龄35周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原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对业绩证明弄虚作假或经多方了解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笔试、面试的,其所有成绩无效,可从该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陵路29号),联系电话:0598-5822037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①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④岗位要求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需提供原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所参加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或业绩证明(并附上证明人及联系电话)或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等⑤岗位有要求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原件或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⑥本人近期白底两寸彩照二张。

  5、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具体考试时间及事项由我公司电话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查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

  四、 考试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若有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10比例的,则该岗位免笔试,按量化分值从高到低,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1:10及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

  (二)需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分数和量化分考核分数60:40比例计算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三)需笔试的岗位,最终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量化分考核分数以30:30:40比例计算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最终按面试成绩和考核量化分数以60:40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沙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jsx.gov.cn/)

  五、组织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的组织。由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资质验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报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公示和聘用

  1. 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被聘用的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聘用人员应当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

  六、薪酬待遇

  经正式录用后享受与我司现有合同制职员统一的薪酬待遇,“五险一金”按相关政策缴纳。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属紧缺人才或情况特殊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我司统一对外公布。

  2、报考者应对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

  3、为严肃纪律,对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经查实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5、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次招考主管部门及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6、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考,未尽事宜由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0598-5822037(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2、考核量化分值表

  3、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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