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沙县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幼儿园:
经区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2022年秋季沙县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招生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秋季沙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明市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九条措施》精神,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机会均等,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进行。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五幼儿园、虬江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和鼓楼坪幼儿园实行现场随机摸球招生;金沙幼儿园和第六幼儿园在招完园区政策照顾对象后的剩余学位实行现场随机摸球招生。城区公办园原则上8月30日前完成招生,其他幼儿园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确定具体时间。
(二)坚持公开便民原则。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政策,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各幼儿园应在报名日期前,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需携带材料等。
(三)坚持规范收费原则。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九所幼儿园具体计划:实验幼儿园小班175名(5个班);第一幼儿园小班140名(4个班);第三幼儿园小班140名(4个班);第五幼儿园小班140名(4个班);金沙幼儿园小班105名(3个班);第六幼儿园小班105名(3个班);虬江幼儿园小班140名(4个班);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班175名(5个班)、中班120名(3个班);鼓楼坪幼儿园托班20名(1个班)、小班140名(4个班)、中班120名(3个班);城区其他公办园中班若有剩余学位实行现场随机摸球招生;文件中规定的军人子女等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占招生计划数。
(二)第二幼儿园、茅坪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厂矿办幼儿园和农村学前教学点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制定招生计划。
三、招生办法
(一)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五幼儿园、虬江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坪幼儿园招生对象
1.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是城区户籍,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备查。
2.城区无户籍但居住城区,属下列二种情况。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或新购商品房(在区房管所有备案)。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或是不动产产权证书原件,新购城区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土地证或是不动产产权证书、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
以上均提供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备查。
3.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符合《三明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进行认定。
(2)引进人才子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精神,区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业主和高管的子女,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进行认定。
(3)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根据《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贫困人群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沙教〔2018〕61号)文件精神,符合城区入园条件的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幼儿,提供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根据就近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精神,提供公安英烈或伤残等证明原件、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进行认定。
以上均提供所需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备查。
(二)金沙幼儿园和第六幼儿园招生对象
1.符合城区户籍、城区无户籍但居住城区(房子在区房管所有备案)的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幼儿,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备查。
2.可参与金沙幼儿园和第六幼儿园摇号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园区企业连续工作一周年以上的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2)已在园区企业连续务工两周年以上,与园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一年以上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此二类对象凭三明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出具的证明资料,并向幼儿园提供企业员工的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凭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等相关资料,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备查,可参与园区所在的幼儿园的摇号,金沙片区摇号对象限报金沙幼儿园,金古片区摇号对象限报第六幼儿园。
3.园区政策性照顾对象。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特殊人才和投资人。
(1)注册地在园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或地方级纳税100万元的企业或和园区签订入园协议的省市区重点项目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及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子女、孙(外孙)子女;
(2)具有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园区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且在园区企业连续工作两周年以上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上述三类对象凭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科出具的证明资料,并向所在的幼儿园提供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凭证、适龄幼儿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认定优先入学所在的幼儿园,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备查。金沙片区企业特殊人才和投资人及员工仅限报金沙幼儿园,金古片区企业特殊人才和投资人及员工仅限报第六幼儿园,才能享受园区政策性照顾。2所幼儿园分别提供学位不超过35个,如超过人数,由园区根据招生对象条件录取。
(三)乡镇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茅坪幼儿园
幼儿园应在报名前,至少提前两周时间,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幼儿园免试入园。
(四)民办、厂矿办和农村学前教学点
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的民办、厂矿办和农村学前教学点免试入园。
四、招生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6月18日~19日上午(一天半);报名地点:各幼儿园
2.现场摸球时间:7月4日~7月6日;现场摸球地点:沙县区金沙小学礼堂。
实验幼儿园:7月4日 上午 8:30~10:00
虬江幼儿园:7月4日 上午 10:30~12:00
第一幼儿园:7月4日 下午 14:30~16:00
第三幼儿园:7月4日 下午 16:30~18:00
第五幼儿园:7月5日 上午 8:30~10:00
第六幼儿园:7月5日 上午 10:30~12:00
金沙幼儿园:7月5日 下午 14:30~16:00
第二实验幼儿园:7月6日 上午 8:30~10:00
鼓楼坪幼儿园:7月6日 下午 14:30~16:00
(二)乡镇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茅坪幼儿园、民办、厂矿办和农村学前教学点
招生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地点在各幼儿园。
五、招生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幼儿园要认真对本辖区内学龄前幼儿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动员本辖区内学龄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乡镇幼儿园、村级学前班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名适龄幼儿园入园学习,切实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力争使本辖区内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96%以上,确保我区学前幼儿入园率得到巩固和提高。
(二)控制班生规模。各幼儿园应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容量开设相应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幼儿年龄段招生,并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编班。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类幼儿园对外张贴或发送的招生简章(含广告)应实事求是,符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禁止夸大其词,虚假宣传。
(四)严格资格认定。各公办幼儿园应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6月10日前报送学前教育股备案,工作小组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负责,并依据幼儿园招生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审认定工作,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如组织入园考试、手续及材料弄虚作假等,凡发现一律由区教育局纪委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98-5758958
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98-5855822 (沙县区教育系统纪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