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关于做好2024年 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
为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倾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三明市沙县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沙招委〔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就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生”招生范围
辖区各初中学校。
二、“定向生”指标下达
沙县一中招收“定向生”504人。“定向生”指标原则上根据各校九年级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相应下达到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若“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调整为统招生指标,在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
三、“定向生”资格
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以下考生不享受定向生待遇
1.在初中阶段就读过程中存在过学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
2.城区学校(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沙县一中初中部、沙县一中分校、三明北附实验学校)间转学的考生。
3.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24〕70号),三明北大附属实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但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城区初中(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沙县一中初中部、沙县一中分校)在沙县一中统招生分数线最多可下降50分,农村初中最多可下降60分,根据定向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五、其他要求
“定向生”资格的认定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认定中实事求是,严把标准,凡是享受“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享受“定向生”资格的考生花名册请在公示结束后将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交一份到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电子稿发送中教股邮箱(zjg5855816@163.com)。
附件:2024年沙县区初中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沙县区初中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表
学 校 |
中考报名数 |
定向生名额 |
沙县一中初中部 |
208 |
28 |
沙县二中 |
191 |
25 |
沙县三中 |
747 |
100 |
沙县五中 |
141 |
19 |
沙县六中 |
864 |
115 |
城南中学 |
529 |
71 |
高桥学校 |
71 |
9 |
富口学校 |
37 |
5 |
高砂中学 |
74 |
10 |
南阳学校 |
87 |
12 |
郑湖学校 |
61 |
8 |
南霞学校 |
53 |
7 |
大洛学校 |
61 |
8 |
湖源学校 |
41 |
5 |
沙县一中分校 |
612 |
82 |
合计 |
3777 |
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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