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个乡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日期:2020-01-22 08:01 来源:沙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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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评价认定了3947个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福建173个村上榜,其中沙县大洛镇昌荣村、高砂镇樟墩村、高砂镇龙江村也荣获了“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大洛昌荣村 

 

高砂樟墩村 

 

高砂龙江村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行政村的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建设国家森林乡村对于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村庄绿色工作力度,先后完成36个村的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建成美丽村庄,其中省级森林村庄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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