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水美土堡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日期:2019-10-17 08:07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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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国务院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县水美土堡群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我县首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工作比以往几批次更严,申报难度更大,通过率更低。全国共上报文本3123处,国家文物局按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审批公布762处,通过率为24.40%。三明市共2处,沙县水美土堡群为其中之一。

  沙县建县已有1600多年历史,保留了大量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群和古文化遗存。其中,水美土堡群是沙县现存最大的土堡建筑群,也是福建省内保存较为完好的闽南式古民居建筑群,是研究沙县历史和文化的宝贵文物。

  水美土堡群位于沙县西南7.5公里处的水美村“岭美乾”盆地。由双吉、双兴、双元三座土堡构成,总占地面积约13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337平方米。是三明地区唯一的土堡聚集建造的例证。也是同一家族发展,不同时期土堡建筑递进的典型代表,多建筑文化的结合体。于2009年11月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水美土堡群由三座土堡呈“品”字形分布,互为犄角。依托砖木土石结构,其依山、依坡、多级台基构筑为主要特征,防御居住并重。堡墙上、下两层,底层块石垒砌而成,上层为土墙,上部设枪眼,瞭望窗。各向节点均建有炮楼,设置跑马道。堡内建筑台地高,给地下排水系统留有良好的空间。主座建筑为三进数十间,两侧均有横屋,雕梁画栋,板石为阶。内部设有水井、酒窖、柴火间,生活设施较齐全。封火墙高耸,屋脊和屋面层层叠叠。地下暗沟根据“风水”取向特意做成龙形,进水口为圆形,出水口为钱文。

  水美土堡群保护价值:一是历史方面。水美土堡群是特定的历史时期、特殊的社会形态、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特殊的宗族、家族、家庭的主要聚居、防御场所,是中国传统建筑发展中的另类建筑体,是对中国乡土建筑、尤其是防御性民居的发展历程的一种补充。二是艺术方面。土堡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多地形、多地点散建在山岗上、山麓边,融会贯通了中国传统建筑的规划理念、建筑手段、建筑风水。水美土堡群建筑材料、施工技术非常注重环保,就地选用河卵石、山块石作基础,生土和复合土夯筑厚重的堡墙,杉木和少量杂木作架梁,形成独特的构筑体系,是一批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主要采取木雕装修装饰的手法,遍布建筑之公共空间,雕刻技艺精湛、题材丰富多样,主要以传统的花鸟山水为主,纹样繁华精美,具有极高装饰性和艺术性,不仅体现了中国传统审美观念,还继承了闽西传统建筑装饰艺术,为闽西客家书院建筑的典范代表,存在较好的艺术价值。三是科学方面。水美土堡群总体特点是山间盆地中数个土堡聚建一起,倚重砖木土结构,内部设高封火墙,堡内设酒窖,内部生活设施较齐全。建筑设计巧夺天工,装修装饰精美屋脊和屋面层层叠叠。含有多民居、土堡建筑元素,其内、外在建筑文化丰富,完全融入大自然之中。水美土堡群的构筑形式、平面布局、建筑用材、防御特点独特,也是地方多元建筑文化的综合体,体现当地防御与居住双重功能并重的建筑理念。这些特征不但体现了水美土堡建筑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也反映了建筑的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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