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第29届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仪式
10月10日上午,县林业局联合沙县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生态执法局、县电视台,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为主题的福建省第29届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仪式在沙县第一中学启动。
活动旨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观,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深入普及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全面展示沙县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和森林防火工作成就,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的自觉性,积极投身美丽沙县建设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