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日期:2021-08-11 17:21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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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区政府向区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脱贫攻坚等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整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指导、监督全区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的审查、审核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区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和实施区耕地保护措施,负责全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区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全区广义地质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 

  10、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全区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基准、测绘标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区地图管理。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必须”规定,抓好本行业领域及所辖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区林业局,具体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18、有关职能转变和职责分工按“三定”方案执行。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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