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

日期:2023-02-06 17:04 来源:沙县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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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的来信、来访、来邮、来电及网络信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反映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分析研究全区信访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总结推广各乡(镇)和区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并对各乡(镇)和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五)负责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各项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和接访件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督促信访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 

  (八)承担由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代区政府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九)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等上级单位转交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 

  (十)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一)加强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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