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沙县南溪安全生态水系一期工程)南阳段河道整治项目法人的请示》(沙水﹝2020﹞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组建(沙县南溪安全生态水系一期工程)南阳段河道整治项目部,由罗治清任法人代表,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管理、财务报账、资料档案、项目完工验收、建后管护等有关工作,并明确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责任人。
你单位务必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抓紧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建设“五制”,明确职责,完善制度,确保项目建设中的“三个安全”和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