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三明金沙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8-08 10:26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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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三明金沙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园开发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 2746万元,在金沙 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一台2号主变,容量为180MVA;扩建电容器组 4×6Mvar;拆除原有 70m3 事故油池,原位新建1座有效容积90m3的事故油池;扩建 1 座容积为180m3地上式消防水池及泵房。 

一、废水  

1.施工期: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②变电站施工废水包括基础开挖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经过临时沉淀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2.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1.施工期:①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在红线范围内,事故油池和消防水池进行少量土方开挖施工,不破坏站内现有道路硬化;②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料应用土工布围护,减小大风天气扬尘的产生量及暴雨时的冲刷量;③应经常洒水使作业面土壤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经常洒水抑制扬尘产生;④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三、噪声 

1.施工期:①合理制定施工作业计划,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场地控制在变电站红线范围内。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与管理。③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2.运营期:①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应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②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基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③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四、固废  

1.施工期:①施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②施工弃土应尽量就地消纳,实在无法消纳部分应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③拆除事故油池产生的水泥块、施工废弃材料及包装材料等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定点分类收集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分类投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④对拆除的事故油池底泥进行鉴定,若鉴定为含油危险废物,则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运营期:①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②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电磁环境 

运营期:①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②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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