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茵嘉(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茵嘉(三明)新型复合强化板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7-11 11:08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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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茵嘉(三明)新型复合强化板生产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福东路 168 号 

茵嘉(三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市思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总投资12000万元,购买金沙园北区综合工业区C28地块和租赁沙县宏盛塑料有限公司1栋厂房,总用地面积30729平方米,其中1#厂房占地面积16618.14m2,2#厂房占地面积5336.1m2,3#厂房占地面积2412m2,高低配电房占地面积253.5m2,原材料仓库占地面积1612.8m2。购置管材挤出机、板材层压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20万平方米复合板生产线1条。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挤出、热合、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塑料碎屑、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光解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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