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鸿达智能农业设备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三明市鸿达智能农业设备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凤岗嘉明路268号 |
三明市鸿达智能农业设备有限公司 |
厦门正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 1350 万元建设通用机械及其零部件、果蔬烘干机、水稻催芽机等智能化农业设备生产项目,项目租用沙县香材主机械制造有公司厂房和 1 栋办公楼,年生产量生物质成型燃料果蔬烘干机 250 台、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机100台、燃煤果蔬烘干机50台、热泵电烤笋烘干机10台、水稻催芽机20台和空气能果蔬烘干机 10台。 |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和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沙县金古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喷漆房喷漆废气经过固定的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后分别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废边角料、焊渣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危险固废暂存间,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合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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