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宏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三明宏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5-16 10:02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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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三明宏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镇头工业园区茶林下39号 

三明宏鼎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厦门境益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600万元,年拆解车辆20000辆(其中:摩托车10000辆,汽车5000辆,新能源车5000辆)。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油箱抽取挥发废气由预处理平台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工序粉尘由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10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内设置可回收利用零部件、废钢材等可回收利用资源仓库,同时设置废海绵等不可再生利用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同拆解废物进行分类、分区或分仓库暂存后,及时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油液等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后及时清运至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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