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沙县闽盐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3-01-13 13:10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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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沙县闽盐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 

三明市沙县金古空港开发区东区食品工业园 

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在三明市沙县金古空港开发区东区食品工业园(沙县移民创业园)租赁两栋厂房(10#、11#厂房共约8000平米),建设年产5000吨黄酒生产线1条及年产1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线1条。 

一、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沙县移民创业园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均排入沙县金古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18m高排气筒排放;对酒糟压滤区域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8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 

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酒糟、滤渣、废过滤膜、废砂棒分类收集后合理处置;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22日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与三明鱼网官方网站上进行网络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司于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15日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与三明鱼网官方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乡镇公示栏张贴现场公示,并于2022年8月2 以及8月3日在三明日报上刊登了项目公示信息。2022年12月26日,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环评互联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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