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州镇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 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7-03 12:34 来源:沙县区青州镇
| | | |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办、中心,区属驻镇单位:

  现将《青州镇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青州镇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青州镇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在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行政村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以下简称“三有”)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 

  (一)有人员。行政村微型消防站由热心消防工作、经训练培训、具备一定灭火技能的青年志愿者组成,人数不少于6人。村(居)民委员会可以自行或者联合招募在本地常住的志愿消防员,主要从村干部、治安巡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驻村警员或者村民等人员中选取。 

  (二)有器材。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配置分为基本配置和推荐配置,基本配置是最低装备配备要求,主要有:配置消防泵1台(马力11匹)、水带10盘(直径型号65mm)、水枪4支(型号19mm)、二分水器(65mm)、储油桶1个(容量不少于5升)、竹梯、喊话器、撬棍、铁铤等基本消防器材,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配置器材的型号;推荐配置是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增强微型消防站的应急救援能力的配备,主要有:消防战斗服、消防靴、消防腰带、消防手套、消防头盔、手电筒和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灭火器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微型消防车(洒水车合用)、消防破拆、通信等消防装备。 

  (三)有制度。行政村微型消防站要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主要包括初期火灾处置、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消防安全联防联治等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工作是负责本村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维护保管消防器材装备,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等工作,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根据三明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建设目标,全区还需建设微型消防站的行政村有171个,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2024年青州镇先行建设5个。 

  二、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由区消安委办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具体工作。具体分以下步骤: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4月)。根据此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消安委办备案。根据各自辖区行政村的摸排情况,按照“先远后近,先难后易,加强保障,规范管理”的原则,以消防救援力量现状、火灾风险程度、村落分布密集程度、交通便利程度、人员和产业类型结构、其他特殊因素等方面作为考量,制定拟建微型消防站行政村汇总表。对拟建微型消防站的行政村建立建设计划表,确定人员配置、器材配置、消防站运行制度等计划文件。 

  (二)建设阶段(5月至9月)。在前期准备基础上,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实施建设工作,统一开展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集中采购,并负责指导、督促、推进各地落实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工作。各地在基础建设内容基础上,可因地制宜在人员、器材、制度方面开展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原则,项目完成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做好项目整改、提升、验收、建档工作。 

  (四)运行和维护阶段(长期)。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运行、更新和维护长效机制。确定微型消防站运行监管责任单位,做好微型消防站日常演练、指挥调度、器材维护管理,确保消防站投入运行后基层末端的消防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资金安排 

  2024年全区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器材装备购置费70万元(每个微型消防站按最低器材配备标准约1万元,全区共70万元)。省级财政支出35万元资金按照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各地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进行补助,分配比例原则上按各地农村地区应建微型消防站数量的占比。其余的建设资金由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器材装备日常维护保养费根据实际情况保障。 

  各有关部门可采用个人自筹、民间捐赠和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制定经费保障措施,切实落实经费保障。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奖励资金、更新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层面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办法,推动各村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项目落地见效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指导服务机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指导服务,并树立典型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开展。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共治共管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对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通过重点督促、现场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项目落实落细。各村项目需经当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审定后,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把关后申报。 

  附件:1.2024年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名单 

      2.2024年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 

 

附件1

2024各地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任务数

具体建设名单

省级补助资金

其余建设资金

联络员

联系

方式

4

青州镇

5

管前村

涌溪村

澄江楼村

青州村

洽湖村

2.5w

2.5w

张志平

15159110885

备注:具体建设名单填写当地2024年度建设农村微型消防站的行政村名称。省级补助资金填写各地具体收到的省级补助资金。其余建设资金填写各地统筹保障的除省级补助资金以外的差额。联络员填写各乡镇街道具体经办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的联络员。


附件2

2024年各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设进展统计表

序号

县(市、区)

行政村

任务数

已建成数量

累计投资额

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