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沙县区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 “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24-05-14 16:25 来源: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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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增强执法监管效能,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我区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福建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司〔2023〕61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政〔2023〕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沙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红色领航、生态领向、产业领跑、改革领先”,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以“综合查一次”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片区内执法队伍力量,依法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切实提升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履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个监管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高效协同。相关单位与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以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带动各相关单位与部门共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构建高效协同的联合监管体系。 

  (三)坚持执法为民。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任务清单阶段 

  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任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频次、检查时间等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 

  (二)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阶段 

  依据检查任务清单,牵头部门要做好“综合查一次”的牵头工作,各片区乡镇(街道)与联合部门要配合做好落实,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总责,与各乡镇(街道)及联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情况的出现。“综合查一次”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运用“互联网+监管”、“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综合查一次”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查一次”信息共享机制。 

  (三)查后依法处理阶段 

  “综合查一次”检查情况应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依法作出处理。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责令改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推行初次违法免罚模式处理;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办理;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及时移送处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综合查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应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检查结果运用阶段 

  牵头部门要依托“福建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共享“综合查一次”的检查情况,避免重复检查,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效果。 

  四、职责与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沙县区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办案需要组织片区执法人员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根据乡镇(街道)承接的综合执法事项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二)各片区牵头单位 

  为了提升监管效率和执法效果,片区牵头单位依据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监管任务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督查手段,按照“综合查一次”清单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执法检查的频次。同时,为了加强片区案源管理,各片区组织制定联合执法的具体实施流程,统筹调度片区执法力量,开展重大执法行动,并深入研究讨论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策略及所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涉及跨片区的案源可由片长向片区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联合执法。 

  (三)区有关领域执法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乡镇(街道)片区联合行政执法工作,区有关领域的执法部门应在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积极主动为片区联合执法提供日常监管获取的信息数据。同时,督促下沉到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执法业务工作,包括行政检查、执法指导、收集基层执法困难和需求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考试制度,做好在编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考试动员工作,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各乡镇综合执法队队长或街道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应与“片长”紧密配合,共同制定本乡镇(街道)的上下联动联合执法计划,并合理确定执法检查的频次;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执法力量的统筹协调工作,应用“闽执法”平台的片区联合执法功能模块,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 

  (四)区司法局 

  负责牵头指导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指导片区联合执法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牵头做好片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进“闽执法”平台运用和执法信息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和“三项制度”规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着执法服装,携带执法证件,佩戴执法标志、配带执法记录仪,规范实施执法检查,当场填写检查记录,按规定公示执法信息。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综合查一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使用水平。对于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综合查一次”,要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综合查一次”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保障“综合查一次”协调有序开展。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相对人合法权益,不生硬粗暴、不故意刁难;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坚持清正廉洁,与相对人保持亲清关系。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多途径、多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促使企业清单主体自觉配合和支持 “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1. 2024年沙县区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计划清单(第一批) 

  2. 沙县区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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