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办、中心,区属驻镇单位:
现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合众盛娱乐有限公司“3·5”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打通“生命通道”,根据《三明市沙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沙消安委办〔2023〕7号)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以下简称“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治理,对全镇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两个通道”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到2023年8月底,各村(社区)、各有关办、中心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占用、堵塞、封闭“两个通道”的严重问题,建立完善“两个通道”消防管理机制,实现隐患闭环整改。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两个通道”。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车通道设置位置、净宽、净高、转弯半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设置树木等障碍物,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情形;消防车道设置形式,坡度、承载力、回车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疏散通道设置位置和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净宽及所有安全出口总疏散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间、前室防烟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管道穿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及前室等防火分隔设置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疏散楼梯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改变建筑原使用功能,涉及疏散通道宽度、数量调整的是否按规范要求重新调整;疏散门设置位置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封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情形;疏散通道最不利点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装饰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办、中心要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全面自查“两个通道”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推动其落实“两个通道”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收集汇总“两个通道”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
(二)部门检查阶段(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办、中心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建立“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清单(附件3),针对性开展检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短期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整治责任分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和承诺书,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坚持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监管,对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要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办、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作为防范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坚决做到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
(二)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办、中心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单位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逐家单位建立台账,切实把底数摸清、问题查全、风险找准。要建立并落实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两个通道”问题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跟踪问效,强化落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结合季度消防安全工作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落实重点任务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部门予以表扬;对落实措施不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和部门,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必要时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两个通道”消防安全自查表
2. 联络员名单
3. “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清单
4. “两个通道”专项排查治理隐患整改落实清单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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