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外观标识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日期:2023-10-08 07:41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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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月08日

招标公告

10月12日

  项目概况

  部分司法所外观标识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聚星明招2023[009]

  项目名称:部分司法所外观标识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396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9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单位

1

青州司法所

2

高砂司法所

3

湖源司法所

4

大洛司法所

5

富口司法所

6

南阳司法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历日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授权书:开标会现场需提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现场核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承诺函: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楼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小谢 0598-582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0598-8252367

  联系方式: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工

  电 话:  0598-825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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